一张“免罚单”看生态环境执法新生态
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周慧超)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在严格执法中展现服务温度,对九江嘉信玻纤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轻微超标行为依法作出免予行政处罚决定。该案例是九江市深化营商环境改革、践行“执法与帮扶并重”理念的生动实践,既彰显生态环境监管的“刚性”,又传递出服务企业发展的“温度”。
2024年7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九江嘉信玻纤有限公司玻璃熔窑烟囱排口开展执法监测。作为2024年九江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中的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该企业主要排放污染物包括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物和铅。三次采样检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为200mg/m3、193mg/m3、212mg/m3,平均浓度为202mg/m3,超出排污许可证规定的200mg/m3限值0.01倍。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员俞越晨介绍,二氧化硫是大气主要污染物之一,常温常压下为无色透明、有刺激性臭味的气体,易溶于水、乙醇中。“检测结果确认后,我们第一时间进驻企业生产现场,调取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经核实,该企业存在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立即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及《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应对违法违规企业行政处罚20万元。
然而,令九江嘉信玻纤有限公司感到意外和惊喜的是,这一处罚并未最终落地。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科长陈娟玲表示,案件进入审查阶段后,执法人员发现企业系今年首次违法,超标倍数仅为0.01倍,且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更关键的是,企业在立案后迅速停产整改,建立全员环保考核机制。“这些情节完全符合《江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中的适用条件。”陈娟玲表示,免罚决定并非放松监管,而是在法律框架内,通过教育指导替代处罚,既维护法治权威,又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2月27日,整改后的九江嘉信玻纤有限公司玻璃熔窑的火焰在智能控温系统中稳定燃烧,24小时生态环境监测屏上,二氧化硫实时排放值已降至180mg/m3以下。公司副总经理尹志永坦言:“这次第三方检测出排放物超标,确实是企业环保工作没有做到位。在这个前提下,市生态环境部门依照规定对企业予以了免予处罚,并进行了相关教育。”这次“险过及格线”的经历让他深受触动:“以后将真正‘达标排放’刻进了生产流程,严格按照生态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自己和企业的言行,时刻关注24小时在线监测指标。”
“生态环境监管不是‘为罚而罚’,而是要推动守法和发展的共赢。”陈娟玲表示,这种“容错不免责”的监管模式,既倒逼企业从“被动治污”转向“主动防控”,又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绿色动能。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同时加大技术帮扶力度,通过环保设施升级补贴、专家团队驻点服务等举措,助力企业走稳绿色发展之路。在法治红线与发展底线之间,探索出一条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生态环境治理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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