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丰硕成果

时间:2025-05-08 00:08:00 来源: 九江市融媒体中心(九江日报社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九江新闻网

九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丰硕成果

九江市统计局

九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7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江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有序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过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普查数据采集、审核和汇总评估工作顺利完成。通过普查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效。普查结果显示,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数量大幅增加,吸纳更多从业人员;企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五年来我市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普查主要目的和主要工作

九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我市从2023年2月开始,历时两年多,顺利完成了机构组建、普查试点、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检查、汇总评估等工作,同步做好了宣传动员、人员培训、督促指导,目前处于主要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应用阶段。

二、普查主要特点

(一)高位推动、保障有力。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市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强调,要依法依规开展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市政府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政府工作报告》进行重点部署。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13个部门为成员的九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35个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查登记关键节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普查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市政府举办九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暨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分管市领导出席启动仪式,高位推动普查宣传。各级人民政府均建立普查机构,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为普查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分工协作、发挥合力。各部门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主动履职,切实担负起本部门职责。宣传部门主动与当地普查机构对接,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注重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财政部门、人社部门明确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补助范围、标准,全力做好经费保障。编制、民政、市场监管、税务等审批登记部门及时全面提供行政登记资料,协助抓好单位清查。发改、工信、住建、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强化源头数据质量控制,积极参与普查登记。教育、交通、农业、国资、金融监管、民宗、体育、邮政等部门也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合力推进普查工作。

(三)狠抓落实、有序高效。选取濂溪区和湖口县分别承接国家级专项试点和市级综合试点,经过试点的积极探索和全面检验,制定《九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推进工作方案》。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对全市6800余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开展多层级、系统化培训,规范有序实施单位清查、普查登记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使用全国统一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通过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在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阶段,市经济普查办公室联合发改、工信、商务、住建等部门,以市政府名义开展全覆盖专项督导,确保普查工作高效落实、有序推进。

(四)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本次五经普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以“统分结合”方式有效开展各环节业务。各级普查机构内设投入产出调查组,采取分级负责方式,积极作为,多方发力,全力抓好组织实施。研究编印分行业填报手册,对全市253家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实现“一对一”服务。采用统一的电子统计台账,提前组织整理调查数据,有效降低填报难度,确保数据准确性。对调查单位会计人员直接开展多种形式业务培训,指导调查单位系统归集相关原始凭证,保证调查单位电子台账填报质量。组织集中联审,加强投入产出调查数据与普查数据比对检查,着力提高数据的协调性和匹配性。

(五)依法依规、为民普查。严格遵守《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落实普查方案和制度,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决防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强化全流程质量管理,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坚持“即报即审”,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认真开展数据质量检查,严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坚决杜绝各种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确保普查标准和要求不走样、不变形。积极配合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事后质量抽查。

三、普查主要数据

(一)单位情况。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98111个,比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45206个,增长85.4%;产业活动单位106567个,增加45993个,增长75.9%;个体经营户363635个,增加194732个,增长115.3%。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5346个,占25.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5313个,占15.6%;制造业11495个,占11.7%。

按区域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量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濂溪区15765个,占16.1%;浔阳区13746个,占14.0%;瑞昌市8877个,占9.0%。

(二)从业人员情况。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422944人,比2018年末增加355156人,增长33.3%,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64423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534573人,增加10657人,增长2.0%;第三产业从业人员888371人,增加344499人,增长63.3%。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649968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00488人。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61476人,占25.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3776人,占14.3%;批发和零售业193333人,占13.6%。

按区域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浔阳区213953人,占15.0%;濂溪区196848人,占13.8%;共青城市130912人,占9.2%。

(三)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情况。从资产看,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230.8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6088.07亿元,第三产业22142.81亿元。从负债看,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952.9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3530.71亿元,第三产业5422.28亿元。从营业收入看,2023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1103.0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6294.14亿元,第三产业4808.88亿元。

(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市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7610个,从业人员91626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93.98亿元。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499个,从业人员34579人,营业收入559.43亿元;数字产品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26个,从业人员3014人,营业收入20.97亿元;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法人单位3796个,从业人员29135人,营业收入274.09亿元;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法人单位2889个,从业人员24898人,营业收入139.49亿元。

(五)新兴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69个,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30个。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24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4.30亿元;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46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4.08亿元。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3268人年,R&D经费支出54.71亿元。

四、普查年度地区生产总值修订情况

依据地区生产总值(GDP)统一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省统计局统一修订了各设区市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并同步实施了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修订后,2023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为3893.39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48.28亿元,增幅为1.2%。

总体来看,九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了丰硕成果,普查主要数据客观反映了五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进展新成就。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分析解读、经济普查年鉴等多种形式陆续向社会发布更详细的普查数据结果,积极组织各方力量深度开发应用普查资料,充分挖掘普查数据价值,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附件:

1.《九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2.《九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3.《九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4.《九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5.《九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6.《九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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