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执行分类电价政策推进会
九江新闻网讯 9月26日,武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执行分类电价政策推进会,参会单位有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各物业公司、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会议旨在通过集中传达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政策,规范武宁县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确保充电收费行为的透明性和公平性。

会议强调,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要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真实、准确、全面对收费价格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用户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格落实有关电价政策,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物业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转供电不得加价。居民住宅小区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充分考虑户外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
会议传达解读了《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秩序降低电动自行车充电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
下一步,武宁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检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武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稿)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