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应急响应
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周慧超)记者从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10月14日我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应急响应。
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启动九江市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目前我市上风向持续出现大范围高密度秸秆焚烧情况,对九江空气污染传输影响强度非常大,经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气象局与技术专家联合会商,预测未来几日我市将持续受到污染传输影响,存在重污染风险。为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江西省应急联动统一要求,按照《九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决定自10月14日8时起,在全市范围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符合强制性减排措施的相关企业、单位、个人应当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减排。涉及民生、安全等特殊情况,需调整响应措施的,须提前向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报批。
同时,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拒绝露天烧烤,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倡导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倡导公众自觉控制城市餐饮油烟排放。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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