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港海事处:“首违不罚”显温情,柔性执法暖人心
九江新闻网讯(任雄涛)为进一步优化航运法治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九江新港海事处积极推进服务型执法,落实轻微海事违法行为“不予处罚”“首违可不罚”措施。
2月28日,九江新港海事处金鸡坡大队根据智管平台派单任务,对船舶“苏盐城油***”开展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对该船AIS、甚高频、消防设施等船载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仔细核对该船国籍证书、检验证书、航行轮机日志等法定证书文书,在检查中,发现该船航行日志未完全记录天气、水位等信息,一名船员服务簿信息未签注,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相关证据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当事船员当即表示意识到错误,立即进行规范填写。执法人员通过平台查询发现该行为属于《长江海事局轻微海事违法行为“首违可不罚”清单》情形,做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并向当事人开展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
下一步,九江新港海事处将继续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为民服务的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坚持温情执法、说理式执法,提高群众对海事部门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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