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送达《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的公告
时间:2025-09-16 16:28:46
来源: 九江市融媒体中心(九江日报社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九江新闻网
以下1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相关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因违法行为人拒不按规定接受处罚,无法履行告知义务,公安机关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违法行为人未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届满后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地址:九江市德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
联系电话:0792-4669719
特此公告!
德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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