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举办2026年城管业务大讲堂第二讲:规范用好“裁量尺” 提升执法公信力
九江新闻网讯(王颖茹)为全面提升全市城管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5月20日,市城市管理局举办2026年“城管业务大讲堂”第二讲,特邀市城管局法律顾问、江西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钱钧,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行专题解读。市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现场参会,各县(市、区)城管系统执法人员通过线上会议同步参与。

各县(市、区)城管系统工作人员线上参会
钱钧作为陪伴城管系统多年的“法治老朋友”,最懂一线执法人员的“难处”。去年他主讲的《违法建设案件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广受好评,被誉为“拿来就能用”的实务课。此次授课,他紧扣涉企执法不规范、民生领域执法简单化、类案不同罚、小案重罚等突出问题,系统讲解了法律适用与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实操要点等重点内容。

授课中,钱钧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入,阐释了裁量基准从“内部文件”向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范”转变的法理逻辑。他重点剖析了行政处罚裁量的五大基本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同案同罚”)、过罚相当原则(“罚当其过”)、程序正当原则(“阳光执法”)、综合裁量原则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针对基层执法中容易出现的“小过重罚”“一刀切”等现象,他结合最高检典型案例和“上海奉贤区沿街商铺码”等柔性执法实践,强调裁量不是“随意裁量”,而必须在法定幅度内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围绕执法实务中的核心痛点,钱钧详细解读了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厘清了“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以及“应当”与“可以”从轻减轻的适用边界。他表示,对于危及公共安全、屡教不改、妨碍执法等严重违法行为,要敢于依法从重、形成震慑;对于轻微违法行为,要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推行行政指导,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此外,他还就裁量程序、重大处罚法制审核、行刑衔接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提示,强调“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并明确了自然日计算、应当并处与可以并处的区分等容易被忽视的技术细节。
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不是束缚执法人员的手脚,而是让每一次处罚都经得起事实、法律和时间的检验。钱钧在总结时指出,裁量基准的实质是从“管理型”向“服务型”“治理型”执法转变的制度抓手,需要每一位执法者在个案中践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本次培训内容翔实、案例鲜活、指导性强,有效提升了全市城管系统对裁量基准规则的理解深度和适用能力。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将把学到的理念和方法转化为规范执法的实际行动,在今后办案中严格执行裁量基准,杜绝“同案不同罚”“小过重罚”,认真排查整改不规范问题,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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