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账户收油款,“暗度陈仓”终被查——揭开修水县大桥镇供销加油站隐匿收入偷税真相
九江新闻网讯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了修水县大桥镇供销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该加油站通过更换加油机主板芯片、清除加油站管理系统数据、利用个人二维码收款等方式隐匿收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25.04万元。202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6.2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收入异常显端倪 数据缺失现疑点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修水县大桥镇供销加油站2021年至2023年申报销售收入分别为669.55万元、1205.84万元和3394.60万元,三年申报销售收入波动情况存在异常。检查人员了解到,2023年该县政府引入了加油站采集申报比对平台,所有的加油数据都会实时传输到税务部门,因此该加油站2023年申报数据真实可信。那么该加油站2021年、2022年申报销售收入较2023年明显偏低,是否另有隐情?
对此,检查人员约谈了该加油站法定代表人王华赞,他解释说因为2021年及2022年受到疫情影响,加油站生意很不好,销售收入较少。2023年疫情结束,生意恢复正常,销售收入则有大幅提升。王华赞的说法并未完全消除检查人员的疑问。
根据上述疑点,稽查部门决定依法对该加油站开展立案检查。实地检查中,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了加油机主板、加油站IC卡油站管理系统等数据,发现其加油机主板芯片被更换、加油站管理系统数据被清除,仅保留了2023年及以后年度数据,这一发现进一步引起检查人员的警觉。
公账流水存漏洞 私人账户藏猫腻
为了核实清楚情况,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了该加油站银行账户的资金流水,经比对发现:该加油站2021年至2023年银行账户油款收入均小于纳税申报收入。正常情况下,加油站银行账户油款收入应该与纳税申报收入一致,那么该加油站为什么要多申报收入呢?
循着资金流水的线索深入核查,检查人员发现,2021年至2023年期间,王华赞的3个私人银行账户与该加油站银行账户存在频繁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人员随即依法调取了这3个私人银行账户的资金流水,发现收款记录连续稳定,资金主要来源于第三方收款平台。结合实地核查情况,检查人员关注到消费者加油时绝大部分通过扫描前台二维码付款,检查人员现场扫描该二维码后发现,收款方为王华赞个人,而非加油站账户。至此,检查人员掌握到该加油站利用个人二维码私自收取加油款的完整证据链条。
经检查人员逐笔梳理第三方收款平台与王华赞个人银行账户的资金流水,结合该加油站账户银行流水和申报数据,锁定与销售收入相关的资金后发现,2021年至2022年王华赞通过第三方收款平台收款并转入个人银行账户,只将个人银行账户中的部分油款转入对公银行账户,两年间超800万元销售收入留在个人银行账户中没有进行纳税申报,涉嫌隐匿销售收入。
隐匿收入悔不迭 难逃法网终被罚
掌握了该加油站隐匿销售收入的相关证据后,检查人员依法再次对王华赞进行约谈。面对详实的证据,王华赞最终承认相关违法事实:其通过更换加油机主板芯片、清除加油站管理系统数据、利用个人二维码收款,达到隐匿销售收入的目的;2023年,由于加油数据实时传输到加油站采集申报比对平台,销售收入无法再隐瞒,于是进行了如实申报。检查人员向其详细讲解政策规定和法律后果,并提出合规经营建议后,王华赞对自身的违法行为深感懊悔,表示愿意补缴税款并接受税务机关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对该加油站的违法行为,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6.2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