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医保“在职转退休”晚年就医有保障——九江市详解职工退休医保转换办理流程
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余超)忙碌工作几十年,顺利退休开启惬意晚年生活,是每个人的心愿。有些市民办完养老金退休手续后,满心欢喜地迎接新生活,却常常忽略了医保退休手续办理这件关键小事,因此遇到看病无法报销、医保账户停用、住院无法结算等麻烦。为此,记者从市医保局梳理了通俗易懂、简单好操作的基本医保在职转退休办理全流程,用暖心干货解答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手把手教大家办好医保“接力手续”。
很多市民都有误区:只要办了养老退休,医保就会自动同步退休待遇。其实不然,养老保险退休和基本医保退休是两项独立业务,办完养老退休,一定要单独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才能解锁退休人员专属医保福利。
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3.在省内统筹地区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只有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后就不用再继续缴纳医保费用,能够终身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医保个人账户每月正常划入,晚年就医更省钱、更省心。如果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还差一点也不用着急。参保老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次性补齐剩余年限费用,办好手续后,就能稳稳锁定终身医保保障,再也不用担心年纪大了看病无保障。
为方便群众精准备材,我市按照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两类参保主体,明确差异化办理材料,所有业务均严格依据《江西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3.0版)》执行。
单位在职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代办,无须个人跑腿,仅需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同时配套提交养老退休审批材料及个人人事档案等相关佐证材料。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办理手续时,需携带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和养老退休审批材料、个人人事档案等相关佐证材料。其中有效身份证件涵盖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法定有效证件。
记者了解到,我市针对不同参保群体设置了差异化的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压缩办事周期、提升服务效率。其中,单位批量申报的在职职工医保转退休业务,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个人自主办理的灵活就业人员业务,实行即时办结政策,材料齐全、审核无误即可当场办结手续。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