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日报全媒记者朱曦薇)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妥善解决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今后的建设行为, 3月1日。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依法设立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要依法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用地和不动产登记管理,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宗教场所建设合法化,依法保护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努力开创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用地和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新局面。 [详细]